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效能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
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效能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
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效能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四川新闻网-首屏(shǒupíng)新闻记者 刘文君 摄影报道
6月4日下午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《四川省河湖长制(zhǎngzhì)条例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《条例》)执法检查(zhífǎjiǎnchá)动员会,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,以实际行动保障《条例》全面有效实施。
《四川省(sìchuānshěng)河湖长制条例》执法检查动员会
会议强调,四川作为长江上游(chángjiāngshàngyóu)重要水源(shuǐyuán)涵养地、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,在(zài)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和发展大局中占据重要地位。开展执法检查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的现实所需。
会议通报,自(zì)2022年3月(yuè)1日《四川省河湖长(zhǎng)制条例(tiáolì)》施行以来,全省已建立健全行政区域与河湖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河湖长制体系,设立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河湖长4.8万余名,实现各类(gèlèi)水域全覆盖(fùgài)。目前,全省2.7万个村(社区)已全面推广基层河湖管护“解放模式”,建立1870条河湖健康档案,编制“一河(湖)一策”管理保护方案7025册。
省级持续开展“四不两直”暗访,累计发现水污染防治等8方面479个(gè)问题,已整改完成(wánchéng)476个;清理整治河湖库“四乱”问题1.6万个,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3.1万个;落实长江(chángjiāng)“十年禁渔”,查办涉渔违法(wéifǎ)案件1.2万件。
随后,会议(huìyì)明确部署了本次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。
会议(huìyì)指出,执法检查将严格对照《条例》规定(guīdìng),检查各级河湖长是否切实履行组织领导、巡查督导职责;考核(kǎohé)问责机制是否健全,是否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(nàrù)目标考核,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规进行责任追究。
检查内容还将围绕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控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(shēngtài)修复及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重点(zhòngdiǎn)工作,全方位排查《条例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(cúnzài)的问题,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和(hé)分析,找准症结。
会议强调,要(yào)注重收集和(hé)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特别是在推动基层河湖长更好地履职尽责、健全乡村河湖管护(guǎnhù)长效机制、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、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(zuòfǎ),为完善相关立法和有关工作提供有益参考。
同时,执法检查需(xū)立足法律体系的整体性,以系统(xìtǒng)思维推动(tuīdòng)法治衔接工作,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的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,维护河湖生态环境长治久安。
据悉,本次执法检查将赴内江、泸州(lúzhōu)、绵阳、阿坝、资阳(zīyáng)和甘孜6市(州)开展实地检查,并委托其余15个市州人大常委会(réndàchángwěihuì)同步开展执法检查。
四川新闻网-首屏(shǒupíng)新闻记者 刘文君 摄影报道
6月4日下午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《四川省河湖长制(zhǎngzhì)条例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《条例》)执法检查(zhífǎjiǎnchá)动员会,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,以实际行动保障《条例》全面有效实施。
《四川省(sìchuānshěng)河湖长制条例》执法检查动员会
会议强调,四川作为长江上游(chángjiāngshàngyóu)重要水源(shuǐyuán)涵养地、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,在(zài)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和发展大局中占据重要地位。开展执法检查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的现实所需。
会议通报,自(zì)2022年3月(yuè)1日《四川省河湖长(zhǎng)制条例(tiáolì)》施行以来,全省已建立健全行政区域与河湖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河湖长制体系,设立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河湖长4.8万余名,实现各类(gèlèi)水域全覆盖(fùgài)。目前,全省2.7万个村(社区)已全面推广基层河湖管护“解放模式”,建立1870条河湖健康档案,编制“一河(湖)一策”管理保护方案7025册。
省级持续开展“四不两直”暗访,累计发现水污染防治等8方面479个(gè)问题,已整改完成(wánchéng)476个;清理整治河湖库“四乱”问题1.6万个,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3.1万个;落实长江(chángjiāng)“十年禁渔”,查办涉渔违法(wéifǎ)案件1.2万件。
随后,会议(huìyì)明确部署了本次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。
会议(huìyì)指出,执法检查将严格对照《条例》规定(guīdìng),检查各级河湖长是否切实履行组织领导、巡查督导职责;考核(kǎohé)问责机制是否健全,是否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(nàrù)目标考核,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规进行责任追究。
检查内容还将围绕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控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(shēngtài)修复及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重点(zhòngdiǎn)工作,全方位排查《条例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(cúnzài)的问题,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和(hé)分析,找准症结。
会议强调,要(yào)注重收集和(hé)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特别是在推动基层河湖长更好地履职尽责、健全乡村河湖管护(guǎnhù)长效机制、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、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(zuòfǎ),为完善相关立法和有关工作提供有益参考。
同时,执法检查需(xū)立足法律体系的整体性,以系统(xìtǒng)思维推动(tuīdòng)法治衔接工作,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的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,维护河湖生态环境长治久安。
据悉,本次执法检查将赴内江、泸州(lúzhōu)、绵阳、阿坝、资阳(zīyáng)和甘孜6市(州)开展实地检查,并委托其余15个市州人大常委会(réndàchángwěihuì)同步开展执法检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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