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资讯 正文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体育正文 68 0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大象新闻·河南(hénán)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

为提高学生暑期(shǔqī)交通安全意识,预防(yùfáng)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,近日,许昌交警(jiāojǐng)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,针对16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车的问题,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。

活动现场,宣传员通过播放交通安全教育视频,向学生们展示了16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(qíxíng)电动(diàndòng)车的事故案例,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后果,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违规(wéiguī)骑行电动车的危害。随后,宣传员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详细讲解了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(niánmǎn)16周岁的规定,并从生理和心理角度阐述(chǎnshù)了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原因。例如,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应急反应能力(nénglì)、对(duì)交通规则(jiāotōngguīzé)的认知和遵守意识都还不够成熟,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容易引发危险。

在互动环节,宣传员设置了问答小游戏,围绕电动车骑行安全知识向学生(xuéshēng)(xuéshēng)提问,学生们踊跃参与,积极抢答,现场气氛热烈。此外,宣传员还教学生们如何(rúhé)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并强调了佩戴头盔对于降低事故(shìgù)伤害的重要性。

此次宣传(xuānchuán)活动,受到了隆昌路一中师生的热烈欢迎。学校老师表示,交警(jiāojǐng)的宣传内容(nèiróng)丰富、形式多样,让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了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。学生们也纷纷表示,今后一定会(huì)遵守交通法规,未满(wèimǎn)16周岁绝不骑行电动自行车,并会向家人和朋友宣传相关知识。

许昌交警七大队(dàduì)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(jìnxiàoyuán)活动,加大对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的监管力度,同时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(zérèn),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,共同为学生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。

(来源:南方谈(tán)交通)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